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容,谢伟国,朱伟,梁福翠,付安龙,曾庆宏,郭俊,杜秋实,李仁翔,朱小萍,张运红,闫跃进,尤涛,舒景山,夏莉,兰小旭,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1002民初174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容、谢伟国、朱伟、梁福翠、付安龙、曾庆宏、郭俊、杜秋实、李仁翔、朱小萍、张运红、闫跃进、尤涛、舒景山、夏莉、兰小旭:本院受理原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结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1002民初1741号等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