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新华,杨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984民初495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勇:本院受理原告陈新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984民初49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