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重庆华亮机械有限公司 ,湖北裕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9民初16311号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裕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华亮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2021)渝0109民初16311号,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给付所欠款150000元,2、判令被告给付免除部分债务欠款120000元,实际免除债务金额为420000元,3、判令被告给予违约金3100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合计:¥273100元。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五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