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倩蓉, 上海子依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沪0120民初1474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子依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倩蓉诉上海子依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中介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原告张倩蓉就(2021)沪0120民初14740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