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夏涛,范锦香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范锦香:本院受理原告夏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长期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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