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英贤,陈天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后财产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市开州区巫山乡中桥村7组19号陈天军:本院受理原告谢英贤诉被告陈天军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书及传票。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车牌号为渝F567P8的现代越野车;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开庭时止。本案定于 2022年4月28日9时30分在重庆市开州区临江人民法庭开庭,逾期未到庭应诉本院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