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红,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3民初28509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红: 本院受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渝0103民初285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