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霞,杨林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渝0107民初5281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杨林:本院受理张霞诉杨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7民初52814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2022年5月17日上午9:30在本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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