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秦应亮,文宇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12民初5003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文宇:本院受理秦应亮诉文宇(2021)渝0112民初50039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复印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原告诉求如下: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标准计算至本金付清为止);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律师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7日上午9:30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