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付世明,熊明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5民初865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熊明明:本院受理原告付世明诉被告熊明明(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21)鄂0115民初8651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熊明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付世明返还借款39000元。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