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姚元芬,汪勇明, 武汉极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2民初988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姚元芬、汪勇明:本院受理武汉极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12民初9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