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勇字,宋久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2民初1242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久君:本院受理的原告曹勇字与被告宋久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02民初124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