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耿,王劲, 武汉人和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人和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威皇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2)鄂01执恢11号,鄂远达(房)估字WH2021-053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人和置业有限公司、武汉人和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威皇科技有限公司、王耿、王劲:本院执行你们与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依法查封了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285号民意商城1、2号楼1层1号(3、4号)房地产及项下土地使用权(硚2011009655、硚2011009654)。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号为(2022)鄂01执恢11号恢复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确认评估机构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拍卖)、评估拍卖公告、编号为鄂远达(房)估字WH2021-053号评估报告。公告期满后,若未主动联系法院的,视为自动放弃执行程序中的知情权,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本院一经发现你名下的财产,将径行处置,不再另行通知,直至拍卖、变卖结束。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公告期间不停止本案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