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许明功,肖惠平,张向军, 济江(福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冠信科教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鄂0112民初9869号之一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向军:本院已于2021年12月28日受理原告许明功与被告肖惠平、武汉冠信科教投资有限公司、济江(福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张向军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本院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12民初986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审判组织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