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方针, 青岛海尚海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4民初4238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方针: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海尚海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鄂0104民初42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