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曹荧,李玉林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李玉林: 本院受理原告曹荧诉被告李玉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2年2月16日14时00分在本院四楼第九法庭(合肥路213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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