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黄汉兵,刘剑,胡东京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刘剑、胡东京:本院受理黄汉兵诉刘剑、胡东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6月17日上午9点15分在本院月浦法庭(蕰川路4301号)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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