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山西东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西东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山西东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我院定于2022年04月25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