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关春华,夏中朝,叶荣林,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4民初21354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春华,夏中朝,叶荣林:本院受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诉关春华,夏中朝,叶荣林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沪0114民初21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