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褚珏,张婷,王浩冉,冯季锋,方琴兰,樊亚军,金伟, 上海秒艺琴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婷,王浩冉,冯季锋,方琴兰,樊亚军,金伟,上海秒艺琴行:本院受理褚珏诉张婷,王浩冉,冯季锋,方琴兰,樊亚军,金伟,上海秒艺琴行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