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林弟,毛雪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8民初1863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毛雪芳:本院受理许林弟诉毛雪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18民初186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东第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