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鹏,查源平, 湖北发现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查源平、湖北发现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鹏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