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吴艾华,白松平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鄂1083民初2512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人民法院
内容
白松平:本院受理原告吴艾华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法定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1083民初25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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