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丹,孙勇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勇:本院受理原告周丹诉你方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双沟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