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宜军,王亮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亮:本院受理林宜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讼证据、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