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丽,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1民初16695号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丽(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被告周丽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渝0101民初166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被告周丽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理赔款74938.13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理赔款74938.13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理赔款付清时止);二、被告周丽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保费6539.14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23元,公告费710元,合计2933元,由被告周丽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