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重庆嘉哲勇邦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重庆大方向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嘉哲勇邦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大方向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公布裁判文书范围告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