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占军,赵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242民初538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辉:本院受理张占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242民初53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