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俞志明, 上海强事强箱包有限公司 ,上海金山财运五金厂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04)金民二(商)初字第830号,(2005)金执字第443号,(2022)沪0116执异75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强事强箱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金山财运五金厂诉上海强事强箱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04)金民二(商)初字第830号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一案(2005)金执字第443号,申请人俞志明申请变更其为上述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法院支持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作出(2022)沪0116执异75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法向你上海强事强箱包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上海强事强箱包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裁判庭领取上述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