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亚男, 深圳市品冠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5民初10090号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亚男:本院受理深圳市品冠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诉陈亚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本人公告送达(2021)沪0115民初10090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