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鲁克银,朱桂花,樊荣,上海徽翔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第三人-, 上海力信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5民初69438号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桂花、樊荣:本院受理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鲁克银、朱桂花、樊荣、上海徽翔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上海力信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沪0115民初694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朱桂花和樊荣分别在三个月和30日内来本院自贸区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唐兴路1000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朱桂花和樊荣可分别在公告期满后30日和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