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甘玲,卓维庆,刘源,张明昱, 重庆专注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35574号 |
案由 |
劳动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明昱: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35574号原告甘玲诉被告重庆专注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卓维庆、刘源、张明昱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A楼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