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吕松,杨敏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杨敏: 本院受理原告吕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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