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任艳艳,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7民初52805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任艳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诉被告任艳艳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7民初5280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和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