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卢勇,周成东,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荣县川运汽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卢勇:本院受理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诉你、周成东、荣县川运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之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A区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