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赵焕武,陈宗斌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鄂0106民初1513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陈宗斌:本院受理(2021)鄂0106民初15134号原告赵焕武诉被告陈宗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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