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彬,商小亮,高启东, 吉林省恒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金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市启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吉民再197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商小亮: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董彬与被申请人吉林省金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吉林省恒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高启东、二审被上诉人长春市启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及你方(被申请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裁定本案发回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吉民再197号民事裁定,自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