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恒禹,白刚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吉0102执240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白刚:本院受理申请人曹恒禹申请执行(2021)吉0102执2404号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未自动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