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周慧玲,赵丹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鄂0106民初7681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内容
赵丹:本院受理原告周慧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判决如下:一、被告赵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慧玲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二、被告赵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慧玲支付逾期利息;三、驳回原告周慧玲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2860元,由被告赵丹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6民初76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杨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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