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向万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区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向万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区支行诉被告向万伦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2022年5月11日下午14:30在本院4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