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燕,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渝0105民初2097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曹燕: 本院受理的(2022)渝0105民初2097号原告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 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其权利。并定于2022年5月10日14:30在本院诉调速裁中心三楼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