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丰建平,伍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4民初595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伍美:本院受理原告丰建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1)鄂0104民初59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