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正,喻梅, 湖北一房通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民终13825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一房通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周正与被上诉人喻梅、湖北一房通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民终138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