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金荣,胡洪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1127民初366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洪涛:本院受理原告张金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1127民初36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