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刚,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刚:本院受理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