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哈尔滨哲瀚贸易有限公司,高东运,李曼路,范茹新,于丽红,范春梅,范茹军,戴翠萍,李军, 固铂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哈尔滨昊鑫汽车配件经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05民初705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哈尔滨哲瀚贸易有限公司、高东运:本院受理原告固铂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以及被告哈尔滨昊鑫汽车配件经销有限公司、李曼路、范茹新、于丽红、范春梅、范茹军、戴翠萍、李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沪0105民初7055号民事裁定书(解保、撤诉)、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