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南昌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江西嘉穗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西嘉穗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昌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嘉穗贸易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10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