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芮健,朱永成,高众静,高众超,徐葭, 上海浦东新区融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上海侨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沪0115民初2320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芮健,朱永成,高众静: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新区融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高众超、上海侨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徐葭、芮健、朱永成、高众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高众超、上海侨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徐葭就(2020)沪0115民初23201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