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纪焕明,魏文彪,朱兆琪,朱斌,陆玉芬,刘珺,刘玉凤,刘蓿辰,刘利平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陆玉芬、刘利平、刘珺:本院受理纪焕明、魏文彪诉朱兆琪、朱斌、陆玉芬、刘珺、刘玉凤、刘蓿辰、刘利平共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上海市延安东路1234号60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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