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纪焕明,魏文彪,朱兆琪,朱斌,陆玉芬,刘珺,刘玉凤,刘蓿辰,刘利平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陆玉芬、刘利平、刘珺:本院受理纪焕明、魏文彪诉朱兆琪、朱斌、陆玉芬、刘珺、刘玉凤、刘蓿辰、刘利平共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上海市延安东路1234号60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