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陆洋,崔恋恋,王伟,顾彬, 龙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分社 ,上海晨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陆洋,龙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分社,崔恋恋,王伟,顾彬:本院受理上海晨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陆洋,龙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分社,崔恋恋,王伟,顾彬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